药案中的自首情节被疑为警方或检方事后伪造,相关怀疑源于如下早期新闻报道。
报道中案件经办人的介绍指出被告人系警方在经物证的技术比对并查出车主后将其抓获。报道对嫌犯自首到案情节未有一字提及。
天涯论坛的一篇帖子《我忍不住了,说药家鑫自首的人们,我可以告诉你他是确确事实被交警队抓的!》里,作者称亲眼目击了那天下午警方在华山厂家属院的抓捕行动,印证了报道里22日抓捕的说法。
但,庭审公诉人的说法是23日药在父母陪同下投案自首。庭审和早先报道的说法都是23日药被刑事拘留。据《刑事诉讼法》,拘传的时限是12小时,所以22日药被拘传后应该是并未供认实情而被释放,再于次日又投案自首。所以报道确有可能是漏掉了23日药自首(或再被抓捕,否则依法或释放,或当日刑拘)的情节,而药被二次释放而后自首的说法依法理常识判断还是讲得通的。
附
2010年11月30日的新华网新闻节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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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杀害伤者案件追踪:交通肇事何以演变成故意杀人
原题:交通肇事何以演变成故意杀人?——西安大学生开车撞人并杀害伤者案件追踪
新华网西安11月30日电(记者梁娟)11月29日晚,西安警方向社会公布了大学生药家鑫开车撞人后再补8刀杀死伤者的案情。10月23日药家鑫已被长安区公安分局以涉嫌故意杀人罪刑事拘留,11月25日长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撞人不死再补8刀 交通事故演变故意杀人
据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张会昌介绍,10月20日23时许,有群众报警称,在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的翰林路中段靠近马路东道沿边,有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生死不明,旁边有辆损坏的电动自行车。
郭杜派出所民警田黎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他说:“当时看见一女子浑身是血倒在路边,我们初步判断是一起车祸,立即通知了120和交警。120来后医生当场确认受害者已死亡,法医发现女子身上有刀伤,我们依此判断为一起杀人案,立即向公安分局作了汇报。”
西安市公安局长安区分局局长周荣生,副局长韩和平、赵新茂立即带领刑侦大队赶赴现场,抽调刑侦大队、郭杜派出所、交警大队民警成立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张会昌说,专案组在调查走访中交警大队提供了一条重要线索,案发当晚,在翰林路北段附近同一时间段内还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专案组对在此事故中的肇事车雪弗兰克鲁兹进行了认真勘查,并和“10·20”案件现场物证进行比对,认定该肇事车应和“10·20”案件受害人被撞击的车辆为同一辆车,从而认定雪弗兰克鲁兹车主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很快查到车主名叫药家鑫,于10月22日将其抓获, 药家鑫对自己10月20日晚将受害人撞倒后又杀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死者丈夫王辉给记者出示的“公安局破案通知书”显示,药家鑫1989年11月7日生,男,家住西安市新城区公园南路,系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
药家鑫交代说,他担心受害人记住自己的车牌号码,遂下车用自己携带的水果刀连捅受害人8刀致其死亡,后驾车逃跑。在逃跑至郭杜南村村口时将正在路边的一男一女撞伤被周围的群众堵截并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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