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4-2 23:31 只看TA 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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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是21世纪了,怎么还会有这种事?文中该妇女有经济能力,不是靠老公吃饭,还妥协什么?直接报警控告老公打人不就行了?要妥协就不要埋怨,直接做你该做的事,报警去,谁惹毛你,你就跟谁没完!我和楼主一样怀疑该文章的真实性,楼主所说的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所谓可恨之处是该妇女示弱了吧!最后一句我不敢苟同,不可能因为早上的小别扭打人?楼主必须知道聚少成多这个道理,多次发生小别扭总有一天会造成大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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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wang8421 发表于 2010-4-3 08:00 只看TA 2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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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说的真实性有待考证,就事论事:打人不打脸没有错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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