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iyingeagle 发表于 2010-10-2 19:01 只看TA 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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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句不好听的话,城管也是为了维护城市的秩序和美观而存在的,小商贩们确实给城市的安定和秩序带来了威胁,而且他们并没有执行纳税的义务,也就是说他们本身就不是受法律保护的。 至于lz所说的那种败类各种行业都有,不独城管一种。 还有我想质疑lz的文章是原创的吗?一般原创的文章应该不会有特别的排版要求(比如按字数换行),如果有要求的话也是按照论坛的标准来的,但姑且不论茶坊区没有这个要求,就算有lz的排版也明显不符合要求。在此我怀疑lz是从别的论坛直接复制粘贴过来的,如果不是我在此向lz道歉!但我还是希望斑竹能多加注意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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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知相遇亦相惜 发表于 2010-10-6 14:49 只看TA 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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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2楼的话,这篇文章的确是原创,是我费啦很大心思写的,改啦又改,在SIS我还是认真阅读版规的,因为它就发生在我的眼前,是真实的一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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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10-10-7 09:27 只看TA 2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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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语。没有权力是个过期作废的东西。大环境就是这样。我们老百姓也只能这样。好好干挣多钱。然后远离这个国家,眼不见为净.愿天下好人有好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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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丁手 发表于 2010-10-7 10:00 只看TA 2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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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也许就是所谓的“和谐”吧。不是什么时候城管都会踢摊子的,城管也需要曾经被踢摊的服务的。其实,真正的城管是不出来踢摊子的,是坐在办公室里指挥的。所有的行动都是那些人制定的。你以为动手的城管心里高兴那样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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