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认为,如果真的实现了省管县将是善莫大焉!
汉初之治一直为人所津津乐道,就是因为当时全国的地方行政架构为省(郡)、县两级!
之中的有点不言而喻:一 、取消了地级行政机构意味着裁减了政府机构和人员,本身就减轻了百姓的负担!二、取消了地级机构作为中间传送瓶颈,可以令政府效能增加并使高层更能即使了解基层的状况;三、现代社会的网络应用及高技术实施,使得省管县的工作量大为减少,从而形成具有可操作性的一种制度!
但问题是,动作如此大,能否行得通?!
至于房价问题,在省管县后将会更加有利于政府调控,最关键的在于省级政府可以放手对本行政区内的房地产公司进行合并重组!形成具有品牌效应和质量保证新一代房地产行业,这也同时避免了因为大量资金不足的地产商为了生存和发展而进行官商勾结的问题!
[ 本帖最后由 lijianyan 于 2009-12-29 22:37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