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帖由 飞鹰 于 2009-11-26 20:35 发表
事情必有因果,你转述的某版主的这句话我看不明白。我可以这么跟你说,遵守论坛的规定,没人会删除你,这种面子不是哪一个版主给你的,他也给不了,相反,如果你严重违规,即使有版主的面子,那也没用。
原帖由 wbd700 于 2009-11-27 17:20 发表
小天,就是我昨天转发给你的那条短信,让你反删除,不知道后来他和姐姐是怎么沟通的,我也有在办公室里留言,说我没找到重复贴,让小天把贴捞回来了,后来我也向楼主道歉了。
欢迎光临 SiS001! Board - [第一会所 关闭注册] (http://67.220.92.15/luntan/) | Powered by Discuz! 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