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狐冲黯然销魂 发表于 2009-12-14 01:10 只看TA 2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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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楼 的帖子 赵团长,你来了,谢谢回复!终于等来了一位高级领导。 我只是心里有些不爽,这样的回复不奖分也就罢了,还被扣分。实在是憋屈的慌! 在我所酝酿的《嫖》里,就有这样一个片段: 一间宽敞明亮的家居型办公室,一张半圆弧的超大办公桌,办公桌面下铺设席梦思软垫,一位大波且口技一流的女秘书半裸着躺在其上; 办公室门口、办公桌底设置摄像头,与办公桌上的电脑联网。 有漂亮美眉敲门要进来时,就让女秘给自己做深喉。一边和来访者谈笑风生,一边看着电脑里女秘卖力的吞吐,爽…… O(∩_∩)O~ 如果,“O(∩_∩)O”算是灌水的话,就一定要扣。 但,这样的回复也扣的话,也只能说是太死板了。 很希望,论坛能统一、细化灌水的标准。以便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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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12-14 01:16 只看TA 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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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他自己写的了。 话说楼上的斑斑是哪个区的? 拿小本本记下来,千万躲远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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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78的勋章 |
蜗蜗 发表于 2009-12-14 01:28 只看TA 2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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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4楼 的帖子 呵呵,神色大哥,娜娜只是开个玩笑啦其实我和楼主都说的很清楚了,单纯一个回帖里有1个O(∩_∩)O~我不介意,但他多加了个论坛的符号,未免画蛇添足,我就扣了他2金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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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冲黯然销魂 发表于 2009-12-14 01:33 只看TA 27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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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3楼 的帖子 他是手机版的版主。我发现大部分版主一看见普通会员有异议,就大为光火。 有异议,不全都是投诉,有很多都是希望论坛能更合理、能更上一个台阶。 一光火,就有可能会失去理智;一失去理智,就有可能会看不清。 我说的是“酝酿”。“酝酿”,就是将要写的。要说复制,只能说是从我的脑子里复制的。 (幸亏还没写好,要是写好后发在《原创人生区》,再转引过来的话,我还不被咔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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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狐冲黯然销魂 发表于 2009-12-14 01:44 只看TA 2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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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25楼 的帖子 我真的不想和你再争论什么了。再争论,就更伤和气了,我发现你真的上火了。我来这里,不是投诉你的,只是想论坛能统一标准、统一认知。 是你自己现身的。 要说管理: “O(∩_∩)O”,不是你介意不介意的问题; “O(∩_∩)O ”,你就不能忍受了。 那你就大错特错了!! 你的依据是“O(∩_∩)O”为7个字节,已经违规了。加一个 就更违规。 “O(∩_∩)O”,你不扣就对了吗? 这变成了你的个人标准,会造成其他人的误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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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tina78 发表于 2009-12-14 01:49 只看TA 2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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蜗蜗的意思是,你稍微违规了一点,他就睁只眼闭只眼让你过去了。 你违的多了些,他就没法让你过了,但也没猛扣,2个金币意思意思而已,表示不鼓励。 你说标准不一样,那也没办法,因为主观判断本来就不可能有统一的标准。 其次就算有很明确的标准,还是会有灰色地带,能够打擦边球的, 任何法规都是如此,要不然世界上就不会有律师这个行业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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